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部分系统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投标邀请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部分系统维修改造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以《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部分系统维修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闽税函【2024】24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龙岩市新罗区西安南路152号。
2.2工程建设规模: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部分系统维修改造项目的总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工程造价为6808287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157000元(总价包干)。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已包含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丙级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个。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收到本项目投标邀请书且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25年10月1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到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报名(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5号多特家园1幢301室)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未报名单位届时不可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3日0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5号多特家园1幢301室)。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即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
联系人:张先生、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5号多特家园1#楼301室,邮编: 364000
电子邮箱:lyqszj@163.com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省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龙岩市南环西路52号建设大厦十一楼
联系电话:0597-2321036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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