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部分系统维修改造(设计)投标邀请书
致 厦门市住宅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建华合现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福建禹澄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垒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部分系统维修改造(设计); 2.2.建设地点:龙岩市新罗西安南路152号; 2.3.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 2.4.投资总额:人民币740万元。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680万元; 2.5.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综合业务办公用房部分系统维修改造及相应配套工程的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指导、配合和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设计任务书。 2.6.2.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的装修工程(含局部精装修)、建筑智能化工程(如有)、消防设施工程、电气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给排水工程、幕墙工程、门窗专项工程等专业及所有配套工程}、后续设计和服务、施工期间指导、配合和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设计任务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本项目资格评审无业绩要求);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本项目 采用 纸质招投标; 4.2在招标人邀请名单内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招标代理单位(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5号多特家园1幢301室)购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100元/份,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仅对报价进行综合评估)。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5月26日09:0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5号多特家园1幢301室); 8.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的工程设计费最高限价为(含税)24万元。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在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jhhtm.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西安南路152号 ,邮编:364000 电话:0597-2182158 ,传真:/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5号多特家园1幢301室,邮编:364000 电子邮箱:lyqszj@163.com 电话:0597-5381886,传真:/ 联系人:刘琳玲、王萍英、郑义萍
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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